全国股转公司、北交所联合沪深交易所、中国结算就退市实施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为适应注册制改革和常态化退市的要求,保护投资者交易权利、防范市场风险,落实《关于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在中国证监会的指导下,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统称交易所)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联合起草了《关于退市公司进入退市板块挂牌转让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于2022年2月25日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