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收合并是什么?
吸收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经过合并,收购受企业以支付现金、发行股票或其他代价取得另外一家或几家其他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继续保留其法人地位,而另外一家或几家企业合并后丧失了独立的法人资格。
吸收合并和控股合并有何区别?
1、概念不同
吸收合并,是指两家或两家以上的企业合并成一家企业。而控股合并是指一家企业购入或取得了另一家企业有投票表决权的股份,并已达到可以控制被合并企业财务和经营政策的持股比例。
2、两者合并后法人数量不同
经过吸收合并后,购受企业以支付现金、发行股票或其他代价取得另外一家或几家其他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继续保留其法人地位,而另外一家或几家企业合并后丧失了独立的法人资格。
而经过控股合并,原有各家公司依然保留法人资格。
3、股份不同
通过控股合并取得控制股权后,原来的企业仍然以各自独立的法律实体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当一企业取得另一企业50%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份后,必然取得另一企业的控制权,但是当取得50%以下有表决权的股票时是否拥有对方的控制权则取决于对方的股权结构。
这里说的控制权指的是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实施管理,从而自其活动中获得利益的权利.在控股合并的情况下,控股企业被称为母公司,被控股企业被称为该母公司的子公司,以母公司为中心,连同它所控股的子公司,被称为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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