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保监会出台了《信托业保障基金和流动性互助基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为信托保障基金加速创新转型,回归信保基金的本源定位,进一步彰显信保基金防控、化解和处置信托业行业性风险的重要功能,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保障。通过信保基金体制机制的改革和运行模式“双轮驱动”的创新,最终使信托保障基金达到筹得到、投得出、用得好、管得住、收得回的理想模式。
防控化解行业风险的“消防队”
信托业近年来高速发展,行业风险也不断积累,信保基金的设立对行业风险缓冲和化解起到重要作用。对于经营正常的信托公司,由于优质资金信托计划到期,融资方因特定原因一时无法按时清算支付资金;或出险资金信托计划由于存在卖者尽责瑕疵,需由信托公司偿付而缺乏流动性赔偿能力,此时信托公司可有偿申请使用信托保障基金。在这种情况下,信保基金就扮演着“消防队”角色,第一时间把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和早期阶段,科学、高效、及时构筑风险防范、化解和处置的有效防火墙,防患于未然。
信保基金应时刻保持待命运行状态,协助监管部门开展风险的早预警、早识别、早化解、早处置。保持敏锐市场嗅觉,重视行业调研,做好与监管部门的信息共享,逐步建立识别信托业风险和隐患的机制;在认真研判行业风险基础上,持续创新风险管理和化解处置工具,不断丰富化解风险的方法手段;探索搭建多层次的高风险信托公司救助处置体系,形成有效管用的高风险信托公司处置方案,切实发挥监管支持功能。
熨平剧烈波动的“稳定器”
信保基金的建立为信托业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为维护行业稳定发挥重要作用,是熨平行业发展中大起大伏、剧烈波动的“稳定器”,其作用原理主要是:第一,事前防范。自营资金的运用主要针对日常性、临时性的流动性风险,通过融资、注资等方式向信托公司提供流动性支持,侧重事前预防。第二,事后救助。保障基金的运用,侧重已经显现的流动性风险,以及信托机构的事后救助,主要针对突发性、实质性的机构风险。第三,提振信心。管好用好保障基金,能够提升市场对行业的信心,对市场的稳定运行起到一个“最终安全网”的信心支持作用。通过有偿注入信保基金,一方面缓解信托机构兑付的资金压力,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间接为投资者个体提供了直接的经济补偿,避免出现投资者集体性维稳事件,切实发挥其维护信托行业及社会稳定的功能作用。坚守“稳定器”的行业定位也可以预防,因行业性风险不断积聚、集中出现导致的国家行政接管、行政性强制安排所带来的负面效应和巨大弊端。
成为隔离风险的“安全阀”
个案风险如不能有效处置和化解,可能引发行业风险,影响信托业发展的可持续性,甚至可能对金融体系和金融市场造成一定冲击。强监管背景下部分潜在风险项目和风险企业的加速暴露对信保基金也提出了更高要求。2020年以来部分信托项目风险频发,为信托业装上“安全阀”严格隔离风险已迫在眉睫。
一旦出现个案风险时,需要信保基金能够快速聚焦风险项目,原则上按照“债务重组-外部接盘-履行恢复与处置计划-动用保障基金”的顺序进行风险处置。保障基金作为最后的手段参与对信托公司的救助,不是无原则的“损失赔付”。通过保障基金的介入,构建起行业风险防控、缓释、化解的“安全阀”机制,换取风险缓释和化解的“时间窗口”,将单体项目和单体机构风险消化在行业内部,是逐步释放存量风险、减少对金融市场乃至社会负外部冲击的关键手段,也是信托行业的一项重要基础设施建设。
处置和重组风险的“参谋部”
据统计,2021年一季度信托行业共发生65起违约事件,违约金额达278.28亿元,违约数量较上一年同期进一步攀升,信托行业的历史风险加速出清。由此,严防行业风险是当前的主旋律,这就要求信保基金根据监管规定积极协助监管部门做好风险事件处置,利用自身资金、技术、团队等优势,为高风险信托机构重组并购出谋划策,尽快制定出科学、合理、实操性极强的债务重组方案、引战增资方案、战略重组方案、市场并购方案,成为协助监管部门高效处置和重组风险信托机构的“参谋部”“智囊团”。
由信保基金牵头主导高风险信托机构重组并购,可以集中优势资源、优化重组方案、提高处置效率、提高信托机构重组后抗风险能力。首先,通盘布局,制定科学合理的并购重组策略。在高风险信托机构重组实施过程中,不仅要灵活应用多个并购重组策略,而且要熟知股权集中度选择、控股权安排、并购时机选择等并购重组策略对信托机构效率的作用效果。其次,对症下药,高风险信托机构重组需一事一议。摸清爆雷机构的风险本源,有效整合资源,有针对性地指导信托机构重组,并对重组事项予以资金、技术等全方位支持。
探索基金管理模式的“先头兵”
作为行业救助基金,信保基金的保值增值涉及各大信托机构,关系到整个行业的和谐与稳定,其投资运营往往备受关注,管理运营好信保基金意义非凡。同时,信保基金合理科学的投资运营,对其本身稳定运行同样十分重要。按照监管规定,保障基金资产与保障基金公司所有的资产实行分别管理、分账核算。由此,探索创新具有信托特色的资产管理机构和模式,确保信保基金保值增值,取得良好的投资回报,让信保基金更好地发挥作用意义深远。
信保基金通过创新设立保障基金资产运营机构。通过赋予运营机构“专营”业务范围,将受托资产和自有资产分别管理、各自独立运营。通过独立运营机制,一是可以不断丰富运营机构风险处置手段,确保高效处置风险资产;二是可以实现在不同资产运营的人才储备上的专业性和市场化;三是可以达到专业化经营和管理两类资产业务并有效隔离风险;四是可以提高信保基金的资源配置效率和资本投资收益率。总而言之,创新探索设立保障基金资产运营机构,在拓展新的业务领域的同时做好风险隔离,提升专业化和市场化的经营效率,将信保基金业务不断做大做强。
保障委托人基本利益的“压舱石”
由于信托“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行业属性,其根本目的是更好地服务于委托人的金融诉求,满足广大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信保基金对各信托机构在运营中回归其初心和本源至关重要。从2015年开始到2020年末,信保基金规模已经快速增长超1500亿元,成为信托业稳定发展和保障广大委托人和受益人利益的“压舱石”。
信保基金可以参考我国《存款保险条例》中的相关规定,积极探讨对符合条件和规定的委托人信托财产按照一定比例或一定限额给予保障。通过这一保障措施,一是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委托人的权益,维护金融市场和公众对信托体系的信心,推动形成市场化的金融风险防范和化解机制,建立维护委托人基本利益及信托业稳定的长效机制;二是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国信托业安全网,使风险早发现和少发生,进一步增强信托业抵御和处置风险的能力;三是有利于强化市场纪律约束,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大对信托机构的金融支持。
信托保障基金作为保护信托业稳定发展的最后一道防线,通过对信托公司的资金援助和对投资者及时、科学的补偿,将损失降到最低,保护市场平稳运行。并且通过事前预防和事后补救的措施,为整个信托系统设立一道安全网,充分发挥保障作用,有效防止行业系统性危机,保障社会安定,很大程度上避免了社会负面影响及维稳事件发生,充分体现保障基金强有力的社会作用和维稳作用。(邢成)
(作者系清华大学法学院金融与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
关键词: 信托保障基金 信保基金 信保基金体制机制改革 行业风险缓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