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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资运用登记制“扩容” 助力险资提质增效

9月29日,资本邦了解到,为进一步深化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效,日前,银保监会制定了《关于资产支持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将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资产支持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以下统称产品)由注册制改为登记制。

险资运用登记制“扩容”

据介绍,通知旨在通过明确登记环节、缩短登记时间以及压实机构主体责任等方式,进一步规范产品发行,并提高产品发行效率。

一是明确产品登记流程。明确资产支持计划实行初次申报核准、后续登记制度,首单产品由银保监会核准,后续产品由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并向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进行登记。保险私募基金由保险资产管理机构下属机构设立,并向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进行登记。

二是严格登记时限要求。要求中保保险资产登记交易系统有限公司和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以下统称登记机构)收到产品登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登记结果。

三是压实机构登记职责。要求保险资产管理机构承担设立产品的合规风控主体责任,强化产品登记内部控制、质量管理和信息安全保护。要求登记机构对产品登记材料完备性、合规性进行查验,加强产品登记工作管理和质量把关。完善登记系统建设,加强登记信息运用。

四是提出相关监管要求。明确产品登记制改革后,仍由银保监会对产品实施监管,并加强对登记机构的工作指导和监督,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

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答记者问时表示,总体来看,推进资产支持计划和保险私募基金登记制改革是大势所趋。

从产品角度看,资管新规发布后,随着同类产品监管规则日趋统一,资产管理行业竞争日益激烈,产品发行效率成为决定机构竞争力的重要因素;从投资者角度看,保险资金投资两类产品规模占比均接近九成,将产品由注册改为登记,将极大提高保险资金的配置效率;从风险承担角度看,将产品由注册改为登记,有利于压实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的主体责任,有效厘清管理人、委托人、受益人、登记机构等各方的权利义务。

登记制助力险资提质增效

业内人士表示,注册制改登记制,主要政策意图还是为了提升产品注册效率,提升产品注册便利性。以资产支持计划为例,目前相较券商企业ABS发行效率仍偏慢,后续预期保险资产支持计划的发行效率将向企业ABS看齐。此外,资管新规后非标资产供给大幅收缩,保险资金面临显著的资产配置荒环境,如何在利率下行过程中挖掘更多优质高收益资产成为行业普遍痛点,而保险ABS作为非标替代资产,这次改为登记制,发行效率显著提升,预计会为保险资金配置带来更多优质资产。

“保险私募基金作为股权类资产,在国家政策鼓励发展直接融资渠道的大背景下,优化保险私募基金的发行登记流程,也是为了提升产品效率,为保险资金配置带来更多股权投资标的,发挥好险资属性,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该人士补充道。

上述业内人士分析,这两类资产都是未来险资的重要配置标的,保险ABS可以提供更多高收益资产,缓解配置压力。保险私募基金的特点是前期分红收益2.5到3左右,但后期退出可以享受股权溢价收益,长期收益率显著优于上市股票,能丰富保险资金配置有效前沿的选择。

另据中国保险资管协会的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共有18家保险私募管理人注册基金3893.29亿元,主要投向医养健康、战略新兴产业及基础设施等领域,呈现出基金形式不断创新、投资领域愈加多元、投资方向日趋前沿等特征,市场化、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Si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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