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癌症发病率越来越高,癌症病人的癌性疼痛是一个全球范围内存在的严峻问题。对癌痛病人进行治疗,有效缓解其疼痛,使他们安乐地度过人生最后时光,是家属和医务工作者应尽的责任。
可是,在我们身边存在很多癌痛病人得不到有效治疗,家人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亲人每天每分每秒在痛苦中呻吟。这是由于严格的药物控制法律以及人们对所谓“成瘾性”担忧的传统观念,使得我国癌症患者的疼痛没有得到有效治疗。世界卫生组织认为,癌性疼痛可以用相对简单的治疗方法缓解,阿片类止痛药是基本、普遍的止痛药,而其中的吗啡是治疗癌痛最常见且效果较佳的药物。一个国家对癌痛的重视往往体现在吗啡的治疗使用量上,一些西欧国家的吗啡使用量是我国的上千倍。当用阿片类止痛药治疗癌性疼痛时,全世界的公众、医务工作者和政策制定者都普遍对药物的“成瘾性”产生恐惧。
这种恐惧源于一个广泛存在的错误概念,认为躯体依赖等同于“成瘾性”。过去在世卫组织关于药物滥用术语的定义中,将“成瘾性”和药物依赖性等同于躯体依赖性。忽略了在癌性疼痛治疗中普遍存在着躯体依赖性,也没有考虑到躯体依赖性和“成瘾性”在治疗中是可以相互独立出现的。几乎没有人注意应该怎样把“成瘾性”“习惯性”和“药物依赖性”区分。所以,不论医务人员还是社会大众都应该从这种错误认识中走出来,对“成瘾性”有正确的认识。躯体依赖性和耐受性是阿片类止痛药物治疗的正常生理反应,根本不同于“成瘾性”。
事实上,癌症疼痛缓解和主动支持保健专家委员会回顾了一些数据,数据显示,阿片类药物的医疗应用很少引发“成瘾性”(精神依赖性);支持阿片类药物“成瘾性”的临床资料表明,“成瘾性”几乎不发生在癌痛患者中。假“成瘾性”用来形容一种医源性综合征,是疼痛得不到有效治疗导致的直接后果。对于癌痛晚期病人来说,持续不缓解的癌痛对身心的伤害远比药物成瘾的伤害大。衡量利弊之下,成瘾性对于晚期癌痛病人是无需过多考虑的问题,及时完全有效的止痛治疗是癌痛病人内心真正渴求的。
对于医务人员,我们不必担心阿片类药物成瘾性,重点要学会怎样正确使用阿片类药物,对癌痛病人实行三阶梯治疗原则;对病人及其家属来说,我们希望癌痛病人及时去医院接受止痛治疗,按照医嘱正确服用止痛药,达到无痛目的,提高其癌症晚期的生活质量;制定相关法律法规的部门正确看待阿片类药物对社会的危害性,调整管制方法,为病人获取此类药物提供方便。